的资产已经超过7770亿加币,其中30%以上为外币。
1 两类银行
1980年的《银行法》允许建立外国银行或少数人控股的银行,即所谓的B类银行。而A类银行则属于传统的银行,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得拥有10%以上的股份。1988年,A类和B类银行又被改称为一类和二类银行。
这两类银行的区别主要仍是股权的情况的不同。截至1994年8月,加拿大共有7家一类银行和53家二类银行。
1987年新的立法允许银行拥有证券行。1991年的立法允许银行拥有信托和保险。金融服务业传统的"四大支柱"(银行、信托、保险和证券)从此合而为一。
2 特许银行(Chartered Banks)
加拿大的特许银行是由国会特许批准,根据《银行法》开展业务的。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中,银行系统发展出一套全国分行的网络。虽然现在的特许银行的数目比本世纪初的时候少,但分行的数目却大为增加。目前国内银行分行的数量高达7,971个,在海外60个国家开设300个办事处。
加拿大国内的特许银行经历了许多次兼并和合并。1901年34家特许银行到了1931年仅剩10家。1953年,成立了麦肯太尔银行。1955年多伦多银行和道明银行合并,成立了多伦多道明银行。1956年巴克莱银行和加拿大帝国银行合并;1961年加拿大商业银行和帝国银行合并,成立了今天的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
现在加拿大的特许银行一共有八家,其余的六家为:满地可银行,诺瓦.斯高莎银行,加拿大省银行,皇家银行,国民银行和麦肯太尔银行。它们当中历史最久的是满地可银行;资金最大的是皇家银行。
(二) 信用社
加拿大的信用社是消费者共同拥有的一种金融机构,每个存款户都是股东。它提供储蓄、贷款、支票等业务。截至1993年底,加拿大共有2,553家信用社,975万名成员,资产超过900亿元加币。
(三) 信托公司
加拿大的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于1872年。目前加拿大的71家信托公司在全国有一千一百多家分行及六百五十多家地产办事处。
加拿大的信托公司可以根据联邦或省的法律成立,并且允许跨省营业。它是唯一经政府授权可以提供信托业务的公司,其职能包括充当执行人,受托人和财务代理等,包括对财产和投资的管理。
信托公司也接受存款和支付利息。这些存款相当于受托款,其本金和利息均由信托公司本身保证。由于信托公司通常支付的利息较高,营业时间较长,其零存与定存业务在过去10年中增长了300%以上。
信托公司的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服务项目包括:股票的注册与转让,红利的分发和其它股东服务,债券的托管,养老金的托管等等。目前这一行业的资产超过二千九百五十亿元加币。
(四) 保险公司
加拿大的保险公司或会社都必须向各省的保险当局注册或申领牌照,然后才能营业。截至1995年底,向联邦保险部注册在案的共有29家会社和346家公司。
根据1992年的《保险公司法》,保险公司发放商业贷款和消费者贷款的权力有所扩大,但它们仍然无法接受存款。新的规定将使保险公司的寿险客户直接享受该公司经营状况的利益,公司必须公布资料,使客户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客户还有权在公司内投票。
新规定将保险公司变成普通的股份公司,而不是以前的那种由保单持有者拥有的"共有公司"。这一改变使公司得以发行优先股,并改善它们的借贷能力。
1 人寿与健康保险
加拿大的人寿保险市场非常国际化,竞争也极为剧烈。开展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除了加拿大公司之外,还有美国的,英国的和欧洲的公司。同时许多加拿大公司也在海外成功地经营了许多年。
目前在加拿大的140家人寿保险公司中,79家是加拿大注册的,48家美国的,2家是英国的,11家来自欧洲大陆。其中113家根据联邦法注册,提供了88%的寿险业务。
加拿大多数的人寿保险与健康保险公司由联邦政府管制,以保证投保人的利益。政府人员定期检查保险公司,以确保其精算负债足以支付理赔。公司必须将年报定期上交联邦金融机构督察办公室,列明公司的资产、负债、营收、付财以及其它的财务资料。
执业的保险公司必须先在所在的省份领取执照。各省的政府对执照、经纪行为、合同内容、客户服务及投诉等都有一系列相应的规定。
截至1995年底,加拿大人拥有一万六千亿元加币的寿险保单,比1994年多出了七百亿元,较十年前更是多出了一倍。其中的88.6%是买自加拿大的公司,其它的买自美国,英国及欧洲的公司。
1995年,加拿大人拥有寿险客户约有一千三百万人,团体客户有十一万一千一百个,总投保人数约为二千二百八十万人。目前团体投保约占总数的51.4%,个人投保占48.6%。在团体寿险中,62%是雇员团体,9%是工会会员和协会会员。在个人寿险中,40%是长期储值性的,60%是短期无储值的。若将未投保人排除在外,1995年底加拿大人寿保险的全体投保人的平均保额为99,100元加币。加拿大百分八十三的家庭拥有某种形式的寿险,平均每个家庭的投保额为174,500元加币。
2 健康与残废险
投保于私营的健康与残废险的人数持续上升,1995年的团体投保人数为:四百八十万人投长期残废险,一百六十万人投短期残废险。个人投保数为七十万九千人。
购买额外医疗保险的人数为一千二百五十万人,他们可以获得省政府社会保险范围之外的服务,1995年,共有二百七十万工人和他们的四百万个家属享受了牙医保险。
3 财产及灾难保险
普通保险是指人寿保险以外的一切保险。它是1804年首次被引进加拿大,1809年出现了加拿大首家普通险公司。1994年普通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为一百六十亿元加币。
目前全国性的普通险大公司约有一百家,其它的一些公司多是地方性或专业性的。
1994年,53.1%的保费来自汽车保险,财产险(包括火险、个人财产、地震、爆炸、伪造、陆上运输、偷盗、天气及风暴等)占32.9%。第三责任险及其他灾害险占14%。
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在普通保险市场上所占的比例极大,其中英国公司尤为突出。1994年英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达22%,加拿大公司占38%,其余的外资公司约占40%。
(五) 证券行
加拿大证券行协会(The Investment Deal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简称IDA)是证券业中自我规范的机构。其成员负责95%以上的证券交易。IDA的作用是:通过研究,公告和介绍,建立并贯彻高标准的业务程序,一个储蓄政策的框架以及促进资本增值和有效分布的投资。
IDA是1916年应联邦政府战争贷款的要求而成立的。现在的成员已包括125家证券行,26,000名从业人员。
为了保护投资者和IDA的成员,发展和实施一套恰当的自我规范程序是极为必要,而且必须保持连续不断。IDA的成员必须符合商业行为的高标准,维持足够的资金和保险,并且要表现出它的经验和能力。进入该行业的人必须是品德良好,并且学完了规定的课程。
"加拿大投资者保护基金"是IDA和各交易所资助的。IDA的成员一旦倒闭,投资者的利益可以从该基金处得到赔偿。
所有的这一切规定和设施,都保证了投资者及证券业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的公信度。客户若对IDA的成员有任何不满,都可以向IDA提出投诉。
五 股票融资
(一) 有关股票的规定
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向市场发行股票。组建公司的文件及修正件将确定公司是上市公司还是私人公司。
证券业的监管是属于省政府的职责范围,各省都对证券的销售有立法规定,此外,政府对招股书、个人出售股票的登记以及特殊销售证券的方法都有详细的专门规定。
每省都设有证券委员会或类似的机构,来监督证券买卖的公平性。他们有权调查可疑的交易,对于违规者,他们有权施以罚款和其它惩罚性措施。
在一般的情况下希望上市的公司必须将招股书及有关材料递交给证券委员会,或向其他同类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必须详细说明公司的业务性质,财务结构和上市的股票。
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必须额外提交地质报告。所有的财务报表都需通过审计。上市公司必须及时让投资大众了解公司的业务进展情况。
(二) 股票交易所
加拿大的证券交易多数由各个省份来进行规范。联邦的《刑典》和公司立法只对某些活动有效,证券法的立法和执法都是由省政府控制的。由联邦规范的金融机构的一些证券活动则归联邦的"金融机构督察办公室"来规范。
随着金融业规定的放宽,新的团体不断进入证券交易领域。这些包括非居民、银行、保险公司和信用社等。
在设有证券交易所的省份,证券委员会将许多权利都下放给交易所。因此交易所负起了监督交易的责任,包括对交易的具体条件的规定,对不符规定的公司予以除牌,规范交易所成员和公众之间的交易,对违规的成员予以惩罚。
此外,股票经纪还必须向证券委员会登记,其雇主经纪行也必须得到交易所的批准。违规的人员或公司均可能被吊销登记和批文。因而各省的证券管理人员和交易所对股票经纪有着直接的控制。这套控制系统一直都在被强有力的执行着。
目前加拿大共有五个交易所,他们分别是:多伦多,满地可,温哥华,阿伯塔和温尼别格。另外还有三家期货交易所:多伦多,满地可和温尼别格。多伦多股票交易所的交易价值约占全国的81%,它在1993年的股数交易量为一百四十八千万股,金额为一千四百七十亿元加币。
【对外贸易】
一 国际贸易对加拿大的重要性
加拿大的经济是一个开放的经济,加拿大国民生活标准的维持极大的依赖于国际贸易,对外贸易总值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三十。
加拿大对外贸易额的百分之三十左右是同美国进行的,其次是日本、英国和德国等。全国四分之三的出口是销往美国,尽管加拿大试图使这一集中的贸易模式分散化,但目前美国依然是好的最主要出口市场。其余的出口市场是:英国(占1.5%)日本(占4.5%),欧洲的其余国家(占4.8%)。1995年,加拿大75%的出口商品是卖到美国,70%的进口商品来自美国。
现在加拿大的出口已不再以原料为主,制成品约占出口总额的近50%,半成品(例如纸和纸浆)占30%。对美国的出口主要是制成品,出口到其余各国的主要是以资源工业为主的初级产品。
1995年,加拿大的出口上升了16%,进口上升了11%,出现货品贸易顺差。但是,在非货品贸易上,加拿大的逆差达四百十亿元加币。主要的原因是加拿大购买了大量的服务,从而必须向外国投资者支付利息。
在加拿大的出口中,天然资源约占31%,以原油、小麦、纸浆、木材、矿产品、面粉为主。汽车产品、机械和设备在进出口中占据了主导地位。1995年,汽车车辆和零配件占出口的22%。石油产品、机器、电器设备和工业产品占出口的38%,占进口的53%。
最近出口业的改善主要是因为美国经济的发展。其它因素包括加元的贬值,和美加之间1989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
虽然加拿大在商品贸易中有顺差,但整体的流通账却呈逆差状态。这意味着在旅游,商业服务(例如咨询和专业服务,权利金和专利费等)等方面,加拿大人进口的要超过出口的,1995年的流通账逆差为二百八十亿元。
不过这一逆差并不一定是坏事。在过去十年中,加拿大国内总产值的增长率在七大工业国中仅低于日本,所以向外国债权人支付利息和红利也就不可避免了。当外国人在加拿大投资时,他们补充了加拿大的储蓄,从而提供了资本,增加了资本供应。
最近数年来,加拿大通过发行债券,大举在国外借债。到1993年,外国人已持有加拿大国债的三分之一。加拿大经济的增长和消费对外资的依赖越多,对外国投资人的债务也就越重。
1996年加拿大的进口总值为一千八百八十亿美元,出口总值为一千六百四十三亿美元。
表9
加拿大的主要贸易伙伴
商品出口与进口
类别 出 口 进 口
年份 1994年 1995年 1994年 1995年
美国 177,881 201,795 151,625 168,872
英国 3,080 3,815 4,782 4,868
其他欧盟国家 8,194 12,248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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